为规范高新园区财政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机制,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经高新区2017年第3次党政联席会议批准,现将高新园区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债务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本年度预算完成一般公共财政收入155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4325万元,非税收入1175万元。完成一般预算支出1886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
本年度预算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20万元,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20万元。
三、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16年年底,高新园区录入地方政府债务系统的债务余额为48592万元。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具体说明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零;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零,运行维护费预算2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1%;
3.公务接待费预算2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由于园区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因此无预算。
附件:政府预算公开样表
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