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高新区财政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效力,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高新区2018年第2次党政联席会议批准,现将高新园区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债务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本年度预算完成一般公共财政收入50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4789万元,非税收入211万元。完成一般预算支出1882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
本年度预算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5959万元,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5959万元。
三、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17年年底,高新园区录入地方政府债务系统的债务余额为48592万元。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9%。具体说明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零;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零,运行维护费预算1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5%;
3.公务接待费预算1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由于园区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因此无预算。
附件1:政府预算公开样表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