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构成情况
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内设9个行政科室: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室、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共事务管理局。
二、职能职责情况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市有关政策决定;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园区管理办法。
2、负责制定园区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按照权限负责园区财政运行管理,协调园区税收收入的收缴、划转、清算等业务。
4、按照权限,负责园区规划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利用等工作。根据授权或委托,在园区范围内行使市级规划管理审批、项目核准备案、土地管理、招投标、环保管理、林业行政审批、水务管理等权限。
5、负责园区的招商引资,项目申报审批工作;负责组织项目投资洽谈、咨询和协调服务,组织和监督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的实施。
6、负责园区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7、协调、指导有关部门设在园区内的派出机构或者分支机构,协调企业与有关部门的关系,解决园区建设管理中的矛盾和争议,处理园区有关涉外事务。
8、负责园区干部和人事管理工作。
9、负责园区党的建设工作和信访维稳工作。
10、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6年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市高新区管委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70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6万元。支出合计2560万元,基本支出1289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1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75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27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146万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共计22万元,其中购置公务用车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所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国内接待费21万元。
备注:公开表样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