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1.负责高新区党的建设、组织、宣传、统战、工会、妇联、共青团、社团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2.负责党工委管理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考核及调配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高新区人才工作的开展和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检查监督高新区各单位、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高新区党工委有关人才政策法规执行情况;
4.负责高新区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工龄计算审批、正常晋升工资审批和职工退休审批;
6.负责高新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申报和资格初审工作;
7.负责高新区机关内的退休统筹、社会保险、待(失)业保险、劳动监察、劳动用工、职工培训等工作;
8.负责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及人才的聘用、引进、培训、调配工作;
9.负责对园区内机关、事业单位评优、评先及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10.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系方式:
负责人:杜红梅 联系电话:0477-2299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