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汇总高新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鄂尔多斯市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ordosgxq.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高新区党政办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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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4年,高新区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考核评价2014年度旗区和市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鄂府办明电〔2014〕67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宣传,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探索更便民的信息公开方式,完善考核评议机制,建立了更为积极有效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为园区工作开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高新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0条。其中,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08条,包括信息公开77条,工作动态168条,园区动态133条,其他信息4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针对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高新区管委会严格执行《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对申请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制度和办理程序做了明确规定。自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以来,还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公开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高新区对申请公开信息的公众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高新区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高新区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责任感亟需加强。业务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再加上平时业务工作较忙等客观原因,信息公布还不够及时。二是有些情况下对公开信息的分类及是否主动公开把握还不是很准确,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三是工作机制仍需继续改进,为信息公开的便民性继续做出更多探索。
2015年,高新区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宣传;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探索更便民的信息公开方式;三是完善考核评议机制,建立积极长效的工作制度。